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7 10: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生态条件,创造绿色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我局结合机关和各成员单位实际,制定创园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机关绿地、绿化带、景树等绿化苗木的日常管护,有条件单位的拆墙透绿、屋顶绿化等内容。

二、考核对象

机关绿化工作及38个创园成员的绿化工作。

三、考核方式

按考核项目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组织:由分管领导任考核组长,抽调有关同志为成员,创园办组织考核实施工作。从2017年3月28日开始,考核组对机关及成员单位的绿地、绿化带、景树的管护情况、创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巡查、检查、考核。

计分办法:在检查中,由考核组工作人员依据市上创园考核要求,检查考核各单位创园绿化实况及资料建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并于下次查看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对考核人员的要求

1.对每次的检查考核结果,考核组成员做好文字记录在案,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综合考核评定之用。

2.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在考核中打“人情分”。

(二)对考核对象要求

各考核对象要支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络和参与考核工作。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园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3日


网络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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