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五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6 11: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的精神,不断提升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按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关于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我公共机构节能岗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第五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努力提升业务理论和技术能力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以系统的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具体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及示范案例五大板块。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一)培训对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节能统计员、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操作技术人员五类人员,分类开设课程。其中,级机关各部门本级至少参加3人。各区县负责本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科(股)室至少安排1人参加,应安排新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动员教科文卫体各类事业单位不同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

     (二)培训时间:本期培训为期6个月。2018年31日至2018年320日组织报名, 2018年320日开学, 8月26日结业。

三、报名方法和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网站公告)。学员报名交费后,由清华大学为学员注册。统一开学后,学员登陆项目网站,使用报名时生成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开始学习。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第四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学员,可免费参加本期远程培训学习。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加培训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可获得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结业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第四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的学员,满足考试要求的,可免费参加本期培训统一考试。

五、其他事项

尚未完成区县级管理员设置的区县请尽快落实人员。清华大学将继续组织管理员进行培训,并将培训范围扩展至区县级管理员。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本区县、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联系人:鱼浩杰

 真:0914-2380802  

 话:0914-2319063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网络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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