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洛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系统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8 10: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商洛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

统计分析系统培训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效率,提升数据质量,推广应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系统,结合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培训范围

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即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 培训内容

(一)统计制度的属性及其制定法律依据(2018年新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概述、报送时间讲解)。

(二)公共机构的范围、机构分类及能耗统计工作职责讲解。

(三)统计系统登录讲解。

(四)统计系统功能讲解及系统操作演示。

(五)统计报表填报讲解(基表+综表)。

(六)数据审核规则,重要指标讲解。

(七)主管部门数据汇总、审核、上报及能耗定额下发讲解。

(八)能源资源消费指标及其计算方法讲解。

三、培训方式、人员及工作职责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公共机构(含差额、全额财政拨款的下属事业单位)培训。授课人员:由软件公司培训经理与技术人员组成培训组。培训经理负责与各培训节能管理部门沟通有关培训事宜,做好用户名核对、资料发放,收集现场问题解答等相关工作。技术人员负责现场讲解,统计系统登录网址及现场问题答疑,指导用户了解及掌握软件系统。

四、 培训时间

培训老师:朱文旭、吴微

单位名称

行政层级

场次

培训时间

商洛市

市本级

2

5.3

洛南县

县本级

2

5.4

丹凤县

本级

2

5.7

商南县

县本级

2

5.8

山阳县

本级

2

5.9

镇安县

本级

2

5.10

柞水县

县本级

2

5.11

商州区

区本级

2

5.14

具体培训日期电话协调安排确定。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请于4月20前将本区培训时间安排表报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含下属单位)请于4月15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五、 费用标准

培训学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食宿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授课老师2人,按每人1500元∕次计算(含往返交通费),费用由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部门统一负责,列入节能业务培训费用支出。请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妥善安排。

六、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站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培训工作作为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的重点任务,组织好、落实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沟通、组织开展本区县能耗统计软件培训及后续软件系统应用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培训单位及技术服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积极督促本级公共机构及下属单位完善名录库信息,收集汇总软件操作应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要求培训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统计数据。建立技术服务工作群、印制培训手册、领取视频培训资料等,确保培训时间、场地、人数、效果落实。

(三)落实责任,确保效果。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级和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全面、系统、有序开展培训,确保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参加培训,明确统计指标、熟悉统计要求、掌握软件操作使用方法。顺利实现从2018年起,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通过软件系统报送,并补报2015、2016和2017年度综合报表。

联系人:许永利    电话:2319063  

 真:2380802   手机:18991562378   

邮箱:3439516788@qq.com(节能QQ工作群:62274179)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网络编辑: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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