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市行政中心2023年度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9 10: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办理市行政中心2023年度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大院车辆规范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经研究决定,换发2023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原2022年度通行证将于2023年1月20日后禁止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行政中心院内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中省驻商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可办理1至2辆。

(二)市交投公司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公务用车。

(三)行政中心院外市级单位可办理1至2张车辆通行证

(四)各县(区)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办理,不接受单独办理,每个县(区)可办理不超过20辆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筹。商洛高新区可办理不超过10辆。

(五)市行政中心院内正式职工私家车辆(借调人员申请办证以组织人社部门文件为准)可予办理,每名职工可办理1辆。夫妻双方均在行政中心上班的,每个家庭限办理一辆。对未过户车辆、借用车辆及行政中心大院外单位职工的私家车不予办理。

二、办证流程及要求

(一)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实行一年一审、到期集中换发。

(二)各单位公车办理车辆通行证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原件。统一收集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填写《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申请表》,由单位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前来办理。

(三)驻行政中心单位职工私家车办理时,各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职工所办理车辆车主及车辆信息,填写《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申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附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原件前来办理。

(四)对于新调入人员私家车、新增公务用车、更换车辆车牌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车辆行驶证原件,并填写《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审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予以办理。

(五)各单位请严格把关,申办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所在单位本年度车辆通行证办理资格。

(六)行政中心院外所有车辆停放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的早7:00-晚10:00 (特殊情况除外),系统设置该时间段以外不得自由出入并在行政中心院内停放,一经发现,将清理出行政中心车辆管理系统,不再予以恢复。

(七)车辆进入行政中心需将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粘贴于前挡风玻璃显眼位置,进出大门时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查验,未粘贴《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将按无证车辆禁止进入。

三、办证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应急管理科(行政中心主楼214室)。

(二)时间:2022年12月23日开始办理(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四提交资料,周五统一制证。

 

附件: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申请

 

 

             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2月16

 

请点击下载:商洛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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