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加装设备审批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7 08: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会议室变更加装设备协议

甲方: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使用会议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地点:商洛市行政中心 会议室。

二、使用时间:

三、保证金: 元/场次。

四、使用规定:

乙方工作人员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自觉保持卫生,禁止在会议室内外张贴横幅、标语、指示贴、吸烟等,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安装电子屏幕、喷绘背景墙等不属于会议室的设施设备,需经甲方工作人员同意,并交保证金5000元,会议结束后,经检查会议室物品无损坏予以退还,损坏则照价赔偿。

3、会议室桌椅需要调整挪动,由使用单位在服务人员指导下挪动,会议结束后需挪回原位,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如有损失甲方不予负责。

5、乙方在使用会议室时加装设备或变更原设施经甲方同意后,需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专业人员施工。

6、乙方在会议结束后4小时内必须清理所有安装在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将会议室桌椅恢复原状,并做好基础保洁工作。

7、乙方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物品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大宗物品出入审批单.doc

会议室变更加装设备协议.doc
    会议室外装设备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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